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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与打击恐怖主义

 


 

自1937年国际联盟通过了"预防和惩治恐怖主义公约",恐怖主义便成为了国际社会关注的问题。随后,联合国和其他国际和区域政府间组织从法律和政治角度处理恐怖主义问题。自1963年以来,国际社会已制定了预防和制止国际恐怖主义有关的国际法律文书,这些文书与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有关决议一起,构成了国际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体系。2006年9月,联合国成员国同意协调它们的反恐势力并收集广泛的方案,联合国的有关部门在"联合国全球策略"所提供的共同战略和行动框架下从事打击恐怖主义的活动。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多年来在处理涉及国际恐怖主义和有关国际合作的问题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2002年,大会批准了UNODC反对恐怖主义办事处的活动方案。这项强化方案的重点是,应要求向各国提供反恐怖主义的法律和相关方面的援助, 特别是为批准和实施打击恐怖主义的国际法律文书,并加强国家的刑事司法系统在符合法治原则的同时适用这些法律文书条款的能力。此外,该分支亦在反恐怖主义问题上为政府间机构提供实质性投入,并协调它们与联合国内外其他相关组织间的合作。

"我们强烈谴责所有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 无论由何人所为, 在何地发生, 其目的为何, 因为恐怖主义是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 最严重威胁之一"。

《2005 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经联合国大会第 60/1 号决议通过

" 重申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行为, 方法和做法, 是旨在损害人权, 基本自由和民主, 威胁领土完整, 国家安全, 颠覆合法组成的政府的活动, 国际社会 应采取必要措施, 加强合作来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

《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经大会于 2006 年 9 月 8 日 通过 ( 第 60/288 号决议)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