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在尼泊尔提高对《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的认识
无论各国发展状况、大小、地理位置、核基础设施状况如何,也无论其领土上是否存在核材料,所有国家都可能受到涉及核材料或其他放射性材料的非法行为的影响。因此,各国必须建立并维护强有力的核安保制度。
有效核保安制度的基础是强有力的法律框架,该法律框架旨在确保放射性材料和核设施的安全,将相关罪行定为刑事犯罪,并将犯罪者绳之以法。《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是这一框架的关键组成部分。
尽管这项目前已有124个缔约国的公约在国际核安保架构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该《公约》仍远未实现普遍加入。
作为在加拿大资助的一个项目下推广相关国际法律文书工作的一部分,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于2024年3月18日至19日对尼泊尔进行了国别访问(尼泊尔尚未加入《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与外交部、法律、司法与议会事务部以及总检察长办公室的代表举行了双边磋商,以解释《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的核心条款和加入该《公约》的益处。这些会议为传播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的相关材料(包括概况介绍、传单和《公约》案文)提供了机会,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已将这些材料翻译成尼泊尔文。这一努力旨在增进对该文书的了解以及对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所发挥作用的认识,受到了国家当局的特别赞扬和欢迎。
在进行该国别访问的同时,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还为2024年3月18日由非政府组织议员全球行动联盟举办的核和放射性安保问题议会会议做出了贡献。该讲习班吸引了30名与会者参加,包括尼泊尔联邦议会议员和教育、科学和技术部的代表,为提高对《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的认识并促进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在这方面的作用提供了一个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