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委的横幅: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的主要决策机构

任务与职能

该委员会指导联合国在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的活动。它还审查联合国在该方面的标准和规范,包括会员国对它们的使用和适用。该委员会通过决议和决定采取行动。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职司委员会

该委员会是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应大会的要求于1992年设立的,是其职司委员会之一(第1992/1号决议)。经社理事会确定了该委员会的任务和优先事项:打击国内和跨国犯罪的国际行动,包括有组织犯罪、经济犯罪和洗钱;促进刑法在保护环境中的作用;在城市地区预防犯罪,包括少年犯罪和暴力;以及提高刑事司法管理​​系统的效率和公正性(第1992/22号决议)。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的理事机构

该委员会是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的理事机构。它批准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基金的预算,该预算为促进全世界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的技术援助提供了资源。

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会

该委员会为五年一次的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会提供实质性和组织性指导。同时,它考虑大会的成果并就适当的后续措施做出决定。

方案研究所网络

该委员会还与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方案网保持联系,该网络支持联合国在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的努力,并为委员会的工作做出贡献。

历史

成立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的政治协议源于1991年在凡尔赛举行的部长级会议。它的前身是以技术为重点的预防和控制犯罪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71年成立,以取代先前的专家咨询委员会,满足联合国对刑事司法政策的扩大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