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推进司法廉政的实践经验

陈春梅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局廉政监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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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从古至今都倡导廉洁。著名哲学家孔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中国首席大法官周强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明确提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对法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等腐败行为都作了规定。近五年来中国法院因职务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数在公职人员职务犯罪中所占比例极低。 

一是加强司法廉政教育,确保法官清正。中国法院注重开展法治理念和道德教育活动,提升法官的思想境界和职业素养。注重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培养法官依法办案和廉洁自律意识。注重廉政文化建设,激励法官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价值理念。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在国家法官学院组织培训全国法官超过159期,规模超过2.3万人次。通过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把反腐倡廉教育拓展到法官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构建全方位的廉政教育体系。 

二是完善制度防控措施,确保法院清廉。我们始终坚持从严治院,制定《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铁规禁令。明确规定严禁法官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严禁法官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法官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等等。各级法院落实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等司法公开措施,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倒逼法官公正廉洁。截至目前,通过互联网已公开裁判文书8907万篇,访问量420.4亿人次,用户覆盖21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三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司法清明。各级法院纪律监察部门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信箱,认真核查群众举报线索;强化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定期到下级法院进行实地明察暗访,发现违纪问题通报反馈、督促整改;对个别法官的不廉洁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构建智慧法院人工智能系统进行线上实时动态督察,有效实现对办案不规范行为的及时预警和纠正。2009年各级法院设立了廉政监察员,负责对本部门人员执行廉政制度和办案纪律情况实施日常监督。推进法官惩戒工作,对法官违反审判职责的行为予以惩戒。 

中国古语云:"公生明,廉生威。"无论历史如何变迁,司法廉政作为公平正义的奠基石,将一直是全球司法职业共同体共同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