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和强有力的法律是防止和制止涉及核材料或其他放射性材料的恐怖主义行为和其他犯罪行为的重要第一步。《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为缔约国提供了将核恐怖主义行为定为刑事犯罪的法律框架,并建立了有效促进建立更安全世界的额外机制。
2023年12月4日,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举办了一次活动,这是在欧盟新项目“欧盟支持普遍加入和有效执行《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下举办的一系列在线区域讲习班中的第四次。该讲习班面向东南亚尚未加入《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的国家,来自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的 40 多名与会者参加,其中包括高级政府官员。
欧洲联盟不扩散与裁军事务特使Marjolijn van Deelen女士致开幕词。van Deelen女士强调了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核材料或其他放射性材料被用于恶意目的。她补充说,“这种风险意味着我们需要调整我们的法律,目的是加强核设施和核材料的安全和安保,而这正是本公约[《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所要做的”。van Deelen女士最后重申了欧盟对《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的长期承诺。
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东南亚和太平洋地区副代表Benedikt Hoffman先生强调了盗窃、走私和破坏的高风险,并指出“《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是防止和制止涉及核材料或其他放射性材料的恐怖主义行为和其他犯罪行为以及增强全球核安保的重要工具”。
国际刑警组织预防放射性核恐怖主义股协调员John Buchanan先生从执法角度发表了见解。他重申,在制定防止恐怖分子获取、使用和拥有放射性材料的刑事法律时,与最终用户(即执法部门)合作十分重要。他说,如果一个国家“真的要防止国际恐怖分子或国内恐怖分子获取放射性材料,就必须与执法部门合作。国家必须了解执法部门的需求,必须向其提供并赋予权力,使其能够完成被国家招募从事的工作,确保国家和区域的安全”。
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的专家向与会者概述了《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中可有效协助缔约国防止和制止涉及核材料或其他放射性材料的恐怖主义行为和其他犯罪行为的核心条款,以及加入该《公约》的裨益。
与会者还了解了如何获得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和国际合作伙伴可以提供的各类支持,例如能力建设、立法援助、电子学习模块以及其他工具和资源。